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科技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科技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请进入我部面试名单人员(附件1)于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标题:报考司局+职位+姓名+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请使用报名信息中填写的电子邮箱)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参加面试需同时发送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清单见附件2,信息采集表需发送excel文件,其他材料扫描或照片均可)。
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确认并提供有关材料,将按照规定取消面试资格。本人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此外,面试时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
如进行面试确认后不能参加,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书面通知我部。
二、面试安排
1.我部将集中进行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等,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至27日(具体安排见附件3)。请于1月25日7:00持身份证到科技部正门报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见附件4)。
2.1月25日上午,我部将组织全体面试人员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后将乘车直接前往集中考试地点,请携带好必要的衣物及随身物品前来报到。
为切实减轻考生负担,体检和考试期间的食宿由我部统一安排。
3.专业考试内容为英语口试和笔试,主要考察英语的翻译能力或实际应用能力,题型为中英互译、给定题目作文和演讲。
面试为个别面试形式,考官组对每个考生单独进行面试。
三、考察
我部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对参加面试人员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作为考察人选。
长期以来,我部在考录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抵制考录中的不正之风,如发现在面试过程中有干扰面试工作正常进行的,将取消相关考生的考录资格。欢迎大家监督我部公务员考录工作。
联系电话:010-5888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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