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科技大学招聘若干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2)
三、学术骨干人才
(一)招聘对象:
1.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2.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
3.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7.省级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或同等层次人才;
8.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人);
9.陕西省“三秦学者”或“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其他省份相应层次;
10.学科领军人才或特聘教授的科研团队组成人员;
11.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职务,具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自然科学领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或主持1项国家级及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近五年发表本领域ESI高被引学术论文1篇或SCI一区期刊(JCR分区)学术论文2篇,或在SCI期刊累计学术论文5篇,或在SCI和EI期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0篇;
(2)人文科学领域,近五年内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且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累计2篇(次),或在CSSCI源期刊(不含集刊及扩展版)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5篇,其中至少有一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或至少有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3)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二)薪酬待遇:
1.无偿提供120㎡校内住房一套,并一次性提供安家费45万元,聘任满两个聘期或在校工作满10年,享受与校内教职工同等的集资住房政策;
2.自然科学类提供15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80-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3.聘为四级及以上教授、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除享受所聘岗位待遇外,另按合同约定执行协议工资30-40万元/年(税前),配套专属的研究生招生指标,未取得正高级职称的,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优先解决配偶工作;
5.对于非全职引进的短期项目,按照同层次人才的岗位待遇标准,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岗位津贴(税前)。
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发邮件或直接致电,学校将及时安排专人与您面谈。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学校网页:http://www.sust.edu.cn/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乔明哲
联系电话:029-86168066;13572186963
传 真:029-86168066
E-mail:hr@s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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