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全国政协办公厅面试公告
2016-01-29 09:31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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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期间交通、食宿由考生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2月27日中午前将电话通知每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9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8:10前到面试报到地点集合(体检须空腹),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全国政协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 010-66191510、66191517(电话)
010-66191514(自动接收传真)
附件: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