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通市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员、电视记者招聘公告(3)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县广播电视台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届生须在2016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往届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962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安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20668(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13-88857001(海安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1.2016年海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电视记者岗位简介表.rar
2.2016年海安县广播电视台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电视记者报名登记表.rar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安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