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面试公告
2016-01-29 17:21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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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5230070(电话),010-65271180(传真)。
2.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东四站下,东北口出,沿朝内大街路往东300米左右,路北即到。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局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