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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面试公告

2016-02-03 09:50  |  国家公务员局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于2016年2月15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同时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sytljgjrsc@163.com,主题填写“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请拨打024-62091927进行确认。

  届时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对随意放弃面试或不提供书面声明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4日上午9点持以下材料到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417房间接受资格复审。

  1. 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 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须注明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 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各时段要相互接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

  5. 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简历情况(写明每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从事工作内容),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6. 证明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备注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等材料,以及符合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有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注明出具证明党组织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后招录单位留存复印件。缺少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均不能参加面试。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1号(沈阳北站附近,辽宁省总工会后侧)。

  复审时请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三、面试安排

  1.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共安排两场。

  面试时间:2015年2月25日上午09:00(第一场);

  2015年2月25日下午13:30(第二场)。

  面试地点: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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