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文化部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文化部2016年度公务员考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公告
一、专业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时 间:2016年2月25日
专业科目考试 08:30-11:00
综合素质测试 11:00-12:00
2、地 点:文化部机关301房间(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3、考试形式:专业科目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试题为主观性试题,题型为公文写作、案例分析、简答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4、考试范围:财务司监督检查处职位考试范围和内容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文化产业司政策规划处职位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文化产业政策法规、发展状况和公文写作等;机关党委党委办公室职位考试范围为党史党建、组织工作和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1、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13:30开始。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2、形式:结构化面试
3、报到地点:文化部机关1013房间
4、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最低分数(见附件)
三、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15%
四、体检和考察
1、每个职位按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我部将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到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我部将组成考察小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请考生遵守考试时间,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候考。面试前进行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试信息。
3、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携带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报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携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报名推荐表原件;社会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待业人员须携带待业证明原件。
4、请考生自备文具。综合素质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