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外国专家局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国家外国专家局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告
一、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职位代码 | 最低面试分数 |
赵振宇 | 168111130901 | 0407001001 | 65.175 |
王扉 | 168111011213 | ||
任丽洁 | 168111131521 | ||
张燕北 | 168111130101 | ||
李晓晴 | 168111131222 | ||
安宁 | 168111080913 |
0805003001 |
73.625 |
高佳 | 168111081217 | ||
陈晓杰 | 168111081221 | ||
王媛媛 | 168111081617 | ||
赵淼 | 168111080628 | ||
刘怡宣 | 168111010620 |
0810003002 |
72.775 |
杨凡 | 168111010411 | ||
李梦安 | 168111010226 | ||
訾丽菲 | 168111010830 | ||
王金潇 | 168111010218 | ||
于欣 | 125144027019 | 0401002001 | 120.600 |
蒋忱辰 | 115111051011 |
(一)报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5号楼国家外国专家局。(北三环西路四通桥西南,可乘公交至四通桥站下,或乘地铁4号线至人民大学站西南出口,机场可乘机场大巴至友谊宾馆站)
(二)面试及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请所有考生2月26日上午8: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上午9点进行面试。另外,请报考文教司交流处职位考生于2月25日上午8:00准时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生报到时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外语水平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报名登记表》,请从大学开始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并注明全日制或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3.社会在职考生请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人事部门联系方式),应届生请提供学校报名推荐表(注明培养方式)和成绩证明,待业人员请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须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方式)。
(四)联系电话:010-68948995、68944757
三、体检及考察人选产生办法
(一)根据各职位综合成绩排名次序进行体检,按照1:1比例进行考察。
(二)前三个岗位综合成绩构成:笔试合成分数占50%、面试占50%;报考文教司交流处职位综合成绩构成:笔试50%,面试35%,专业科目考试占15%。
(三)如某职位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3:1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5分(百分制)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四、有关要求
(一)截止面试或专业科目考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