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考面试公告: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面试公告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及代码 |
面试分数线 | 姓名 | 准考证号 |
面试 时间 |
备注 |
电力安全监管处工作人员 (0601387001) |
110.1 | 张川 | 387214231506 | 2月25日下午 | |
陈树飞 | 387213084916 | 递补 | |||
白震宇 | 387223115312 | 递补 |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9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电话。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tangxin@nea.gov.cn,并同时电话确认0991-3631283。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9日前传真至0991-2918951或发送扫描件至tangxin@nea.gov.cn。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4日下午16:00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办综合处(1313室)接受资格复审: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提供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确有困难的,在经我办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具体提交时间以我办确定时间为准。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