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2)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顺延递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燕山办事处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联系电话:(010)8133363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电子邮箱:renshike4716@163.com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