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诚聘教师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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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诚聘教师24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青岛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4名优秀普通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青岛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优秀普通高中教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除外);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9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评选认定的教学或综合性荣誉称号且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具有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评选认定的教学或综合性荣誉称号且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3月9日以后出生)。以上称号专指: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名师、优秀班主任。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8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见附件1)。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学校公布的电子邮箱中(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网络报名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各招聘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不低于1:3(特别急需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2-2014)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8.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对出具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超过30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招聘岗位,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3月19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根据初试成绩,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请应聘人员于 3月19日登陆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确定。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及考察、体检工作具体安排,在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上公布。
1.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教育局网(http://www.qdedu.gov.cn/)、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考试安排、成绩公布、体检等考试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qdedu.gov.cn/)、青岛教育人事及教师教育信息网(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及相关招聘学校网站(见附件1)查询。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工作咨询。学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青岛市教育局招聘监督电话:0532-82655716。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a.rar
2.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一览表a.rar
青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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