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玉林市北流市法制办公室法律顾问助理招聘3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2015]40号)和《北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北政办发[2015]54号)相关要求,我市已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市法制办公室承担,具体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助理3名,其中专业业务助理2名、事务助理1名,均属非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专业业务助理岗位要求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事务助理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限)。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和市法制办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组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北流城区北高辅道红绿灯旁)。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第二代)、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相片4张;
(5)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还需提交司法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北流市法制办现聘在政府法制监督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交工作证明(证明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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