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防城港市港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技术人员招聘10人简章(2)
(二)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式2份,另附个人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并报港口区人社部门备案,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参加面试。
(四)招聘方式
招聘免笔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人员招聘。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按要求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坚持“岗位需要,适岗选人”的原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核通过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讨论,再进行公示。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我区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技术人员,属编制限额外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待遇为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我区机关聘用的“柔性人才”待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按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其它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口区分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港口区分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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