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紧缺职位公务员公告(2)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23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设区的市级以上机关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义乌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三)笔试地点
报考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
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部分职位笔试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按招考计划中备注说明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各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部分外
语翻译职位根据要求进行外语专业测试后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均为1:5。不足规
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面试
面试可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测试的,公务员面试及专业技
能测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以上。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录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4+面试(总)成绩÷2
其中,在笔试阶段需进行外语专业测试的外语翻译职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规定比例+外语专业测试成绩×规定比例)÷2+面试成绩÷2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2确定体检对象,按1:1确定考察对象。
其他职位均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后,招录机关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浙江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571-87059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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