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招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政策问答(2)
七、报考人员的学历是否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何认定?
答:“学信网”是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可查询2002年以后取得的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学历是否为国家承认,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八、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答:体能测评要求两个项目均达标,即立定跳远≥210cm、3000米≤15′。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
九、这次招录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答:考生须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两个科目的笔试。公务员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和《申论》B卷,满分均为100分。
十、体检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十一、考察工作按什么文件执行?
答: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十二、对资格审查、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十三、学员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答: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被录取人员经培养合格后,由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将档案转至招录单位并进行派遣,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1年。
十四、如果有招录公告和政策问答以外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报考人员参加学员招录过程中,应当认真阅读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汇总表和政策问答等有关信息。如需要咨询资格条件、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信息,请按《公告》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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