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公务员考试招录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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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确定为4月23日,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28日,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9日至23日,为了各位考生能及时获悉最新考务安排,华图网校将为您实时更新相关信息,请您随时关注及时查阅,预祝您考试成“公”! 以下是山东省考招录政策调整说明:
一、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为贯彻落实中央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针对一些地方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来源不足、队伍不够稳定的突出问题,今年的招考中将采取一系列组合措施,重点加以解决。一是适当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对县级以下职位主要是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由各市根据工作实际,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不限专业或仅限专业类别、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基层建功立业。二是进一步拓宽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技校生可报考职位的范围,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以报考不限专业、学历层次为“大专及以上”的全省各级机关招考职位。三是开展从本地优秀人才中考录基层公务员试点。在我省确定的52个财政困难县(市、区)中,每个县(市、区)将拿出4-5个基层职位,面向当地户籍(生源)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这项政策将极大地调动各类优秀人才留在当地、服务当地的积极性。五是保持基层新录用公务员稳定。继续执行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规定,在服务期内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中央、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级机关不得借调乡镇机关公务员。六是为基层税务系统补充1094名公务员。国税地税系统的招考工作,将单独制定考录方案,省里统一确定考录政策、编制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组织体检考察等工作。参照乡镇机关考录公务员做法,对录用到中心税务所等基层税务单位的公务员将实行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的规定。七是进一步做好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录工作,积极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二、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制度改革将逐步推进
2016年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体制将作以下调整:一是招警权限从分级组织转变为规划统一。建立省级统一招警体制,招警政策拟定、录用计划编制、资格条件设置、笔试面试等均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进一步严把公安机关“进人”关,提高招警工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二是招警模式从单一型转变为多元化。建立“双轨”招警机制,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单独招录两种方式,切实保障公安专业人才的有效补充。其中,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将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笔试。三是考试内容将更体现人民警察工作特点。执法勤务职位将在一般公务员公共科目测试的基础上,增加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要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和工作需求;对公安机关涉密要害和人才紧缺职位或者通过社会公开招考难以有效补充的职位,将按照特殊职位招考办法进行招考。
三、省直机关将开展定向招录残疾人公务员试点
2016年我省将在省直机关公务员招考中,探索开展定向招录残疾人试点工作,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和省残联将各拿出1个岗位,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招考将采取有别于普通公务员招考的工作方式,残疾人考试报名费用全免,为方便残疾人报考,省里将单独开设交通便利的笔试考点,积极创造无障碍考试环境,加强考场服务力量,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取消公务员再次报考政策
随着公务员公开遴选制度步入常态化和制度化,2016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不再允许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鉴于《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10月出台,我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也已经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从2016年开始,我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基层工作的选调生进行招考,选拔基层公务员到上级机关工作的职能将由公开遴选制度承担,这对体制外广大考生是个利好消息。
五、空缺职位递补政策将重新调整
为有效解决考生择业和招录机关选人用人之间的矛盾,2016年的省考将对空缺职位递补政策进行调整,在公务员面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将允许从该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省公务员局特别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所有公务员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省公务员局再次重申,为了更加有效地保证省考公平公正,今年将加大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力度。修改后的《刑法》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坚决惩处考试作弊行为。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这条高压线,千万不要一次作弊,悔恨终身。(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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