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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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2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医疗卫生人才严重短缺、边远地区群众看病难等问题,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12〕16号),并结合《大荔县卫生局关于人员短缺情况及人才招聘(2015—2017年)的报告》(荔卫字〔2014〕50号),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急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为我县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以及护理等急需专业技术人才5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大专学历考生户籍仅限渭南市生源或渭南市户籍(2016年3月 3日前(含3月3日)已办结落户手续)考生。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7、截止报名当日在校未毕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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