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教师招聘20人公告(3)
七、体检、公示、录用
(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三)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四)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宜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774-3823823
梧州市长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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