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铜仁市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3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铜仁碧江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13人)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在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招聘(引进)的原则。
二、招聘(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3名。其中:教育系统1名,卫生系统5名,其它事业单位7名,详细职位见附件1《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参加第四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招聘(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6年3月26日服务未满一届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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