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卫计委、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609人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应聘网上报名岗位(详见附件一)的,专业笔试委托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 2016年4月10日(周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一般为卷面成绩的 60%。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号在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
应聘现场报名岗位(详见附件二)的专业笔试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后通知考生,并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各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网上报名岗位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 (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相关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操作的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考核)总成绩的6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表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一)考务咨询电话
江苏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5-83615664
鼓楼医院:025-83105985 魏远馨 张凯杰
第一医院:025-86623374 徐 骏 谢玖胜
第二医院:025-83626216 赵长瑛
脑科医院:025-82296416 潘蕾
妇幼保健院:025-52226269 祁玉丽
儿童医院:025-83301860 龙成斌 于露露
市中医院:025-52205403 沈 红 钮立红
口腔医院:025-83620115 陈 珺 周 洋
胸科医院:025-58619627 闫允锋
中西医结合医院:025-84431586 朱 敏
职业病防治院:025-85411869 张 雯
疾控中心:025-83538316 冯 蓉
急救中心:025-83552760-2011 国立生
医学会:025-83472821 叶 青 朱之光
市中心医院(市市级机关医院):025-68781601 刘 涓 董 扬
七、招聘监督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25-83615664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25-68786633
原标题: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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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网上报名)
2016年上半年南京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场报名)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