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体检和考察
到我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拟招聘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我单位将体检和考察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0240942
北京市粮油食品检验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