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柳州市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2)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参考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内容,满分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参加笔试人员:已通过复审,符合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岗位一、岗位二和岗位三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日上午8:30—10:3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城中区人社局研究同意,方能开考。
5、其他: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3、面试参加人员:
(1)根据岗位一、二、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本次招聘岗位四、五、六、七、八全部符合免笔试条件直接面试,所有通过以上岗位资格复审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
4、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于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经城中区人社局研究同意,方能开考。
5、面试结果的使用: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开考比例不足1:3的需70分以上)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考核人选。
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6、其他: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作为确定考核人员的依据,于面试当天进行公示。
六、考核及体检
各招聘岗位确定考核人选后,由区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的要求对考核人选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聘用
(一)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实行公示制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报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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