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柳州市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工作人员11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中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发〔2006〕69号)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5〕3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柳州市城中区柳东卫生院工作人员11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城中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表一致;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对报考城中区柳东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取得国家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柳州市沿江路滨水大道河东管理大厦6楼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19室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报区人社局复审确定考试人员。由城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电话通知通过复审人员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报,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