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执法招聘大队督查员公告(2)
八、岗前培训及聘用
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准予聘用。
九、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时间调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关注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网站。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