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东省济南公务员考试公告(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以及有关省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简章。
对招考职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公务回避情形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招考职位表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jnhrss.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3月28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2016年3月28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于2016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详见《报考指南》)。
4. 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等报名资料,并于2016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公告附件职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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