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招录4160人(4)
五、审批录用
省直招录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选,并依据职能分工,分别报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审定,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接到录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须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录用。
本公告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根据往年情况,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广大考生理性分析,把握好时机,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相关信息】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6年3月20日
标签: 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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