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区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公告(2)
四、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各市、县(区)教育局,教育厅直属学校根据选岗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二)面试方式
各市、县(区)教育局,教育厅直属学校根据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毕业生选择岗位名单组织洽谈、试讲。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时,各用人单位可采取与毕业生洽谈的方式,直接确定拟招录人选;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应通过试讲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人选;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3以上,或同一岗位计划数超过4个,选岗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数1∶2以上比例时,可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笔试后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但笔试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
(三)面试组织及要求
1、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下,由各市、县(区)教育局,教育厅直属学校成立面试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免费师范毕业生须携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选岗信息表、个人简历、照片(1寸红底3张)等有关材料(与网上投递一致),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县(区)教育局,教育厅直学校负责提前联系通知,免费师范毕业生在3月30日前须到本人选岗的单位,务必保持电话(手机)畅通,或预留备用联系人和电话,如因更换手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免费师范毕业生本人承担。
4、面试(试讲)内容主要以测试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为主,成绩采用百分制。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5、面试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通知被确定为拟招录人选的免费毕业生本人,并进行公示。
五、调剂及跨省
(一)根据第一轮“双向选择”情况,如果任教岗位未确定的毕业生数达到毕业生总数的25%以上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发布第二轮“双向选择”公告,主要面向选岗落空的毕业生,按照上述程序和要求进行第二轮“双向选择”(第一轮“双向选择”中填报的统筹安置意向作废,参加第二轮“双向选择”的毕业生须重新填报)。已在第一轮“双向选择”中被确定为拟招录人选的毕业生不得重新选择岗位。落选的毕业生在第二轮双向选择中不得选择在第一轮双选中竞争落选的岗位和发布的岗位计划中没有的岗位。
(二)4月20日前,对没有参加“双向选择”或通过“双向选择”没有确定岗位的毕业生,由领导小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参考个人填报的统筹安置意向和毕业生生源地等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毕业生本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调剂分配者按违约处理。
(三)4月25日前,经批准跨入宁夏就业的外省(区)生源地毕业生,在空缺的岗位需求计划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申请跨省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务必保持电话(手机)畅通,预留备用通信方式,准时到规定的单位进行报到,因本人原因造成联系不通,将退回原生源地省(区),今后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六、签订就业协议
4月30日前,根据“双向选择”及统筹安置等情况,各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与免费师范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书不发给毕业生个人,全部上报审核)审核后,统一发至毕业生培养学校。
七、办理相关手续
8月25日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由各地教育、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及时做好审批、聘用、入编和工资拨付等办理工作,工资福利待遇从9月1日起计算,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安心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须严格按照三方协议规定的要求履行承诺,取得毕业证并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按照签订的就业协议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正式录用后,享受宁夏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免费师范毕业生有关政策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宁夏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监督组由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成员组成,对2016年宁夏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凡涉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5559140、5559063、5559061
监督电话:0951-5559122
0951-5099016
2016届宁夏生源地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er.rar
宁夏回族自治区免费师范毕业生
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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