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5)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验、考察结果,经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八、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九、举报或投诉电话
天津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022-23331629
十、咨询电话
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综合办公室022-23380960(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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