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2016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1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招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016年3月31日至4月11日)。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招聘信息发布后,开始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2016年4月12日至4月21日)。应聘人员需填写《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本人电子简历及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能佐证自身专业水平及能力的材料的照片以“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所学专业—姓名—岗位代码”为主题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drenshi@126.com 。请应聘人员按时间及要求投递简历,否则不予考虑。
六、考试
(一)笔试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我院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我院将电话通知进入笔试的应聘者,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学院人事处负责通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进入笔试的人员笔试当天上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用于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人员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查看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行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及试讲(实操考核)两种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查看成绩及结果。结构化面谈或试讲(实操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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