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2)
六、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6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简章》。
七、在校待遇
学员学制一年半。学员入学后,着人民警察制服(按公安部规定本人承担40%服装费)。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医疗保险制度。学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八、毕业与就业去向
在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办学原则下,严格实施警务化管理和司法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严格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或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学员实行淘汰制。
学员合格毕业后,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定向分配工作,并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考试。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详见《2016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28957596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4-6
监督电话:6474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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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2016年上海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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