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43人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各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桂人社发〔2016〕9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考试。本次考试是首次全国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2016年广西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943人公告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报考县城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学历,对报考司机、厨师等工勤技能岗位的报考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毕业。具体条件以《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为准。
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或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2.常住户口为柳州市(含六县,下同);3.属于柳州市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随军家属就业)报考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未就业的2015、2016年毕业生)且生源地是柳州市的报考人员。
(七)其他。
1.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2016年安排一些岗位定向招聘在广西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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