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
(2)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毕业的见习教师,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3)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见习教师。
3.农村初中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3)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见习教师,专业对口或相近。
本人(或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全南县或配偶为全南县机关(含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的,均视为全南籍。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批次
1.第一批:面向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招聘(至少见习一学期),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9日。
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3日-4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交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2.第二批:在第一批招聘后有剩余岗位再面向社会招聘,剩余岗位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uannan.gov.cn/)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3日。
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25日-26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交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二)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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