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5)
1.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根据表现情况给予转正定职定级或辞退。
2.新聘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除小慕、木金以外的乡镇农村中小学任教。
3.学前教育新聘教师安排到寨下、中寨、上江、龙下等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4.新聘教师自主选岗。根据招聘岗位设置,同一专业有多个(两个以上)岗位(单位)可供选择的拟聘用人员,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统一排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岗,直至选完为止。
五、有关说明
1.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他学科。全南中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名额如未录满,剩余名额可调剂到其他中小学录用。
2.已取得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1)在试用期内,有违教师职业道德或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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