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浮市新兴县教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10人公告
为充实和优化我县高中教师队伍,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我县高中教师需求情况和《新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2016年云浮市新兴县教育系统招聘高中教师10人公告
一、招聘名额
招聘教师10名。具体招聘岗位分配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 18—35周岁(1981年9月1日至1998年9月1日期间出生),不含机关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详见《新兴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统一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考生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至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报名地点: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联系电话:0766—2978177)。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3张(属“三支一扶”支教期满应聘者,需提交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五)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3日。带备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
五、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2、笔试地点:新兴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兴理工学校)
3、笔试科目:所招考学科的基础知识(音乐科实行考专业实操)
4、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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