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定陶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122人公告(2)
(1)凡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须交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笔试和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必须一致,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时须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事宜的联系。
(4)凡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 —17:00,凭报名者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专业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范围。
(2)2016年5月6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人员应交纳面试费,收费标准参照鲁价费发〔2006〕85号文件执行,每人收费70元。
(3)面试时间:2016年5月8日(星期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报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素质。聘请相关专家担任评委。
(5)面试顺序实行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结合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取得卫生专业相应执业资格早、年龄大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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