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涉及13个单位的34个岗位55名工作人员。具体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2016年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正常参加2016年就业派遣的统招统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应符合进京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见《职位表》)。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17:00(以材料寄出的邮戳为准)。
报考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需在“贴照片”处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诚信承诺”处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
2.与报名表同底板2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左下角);
3.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为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口存档单位印章的户主页复印件);
4.2016年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英语六级成绩复印件;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能够按时取得的相关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
6.个人简历及工作业绩材料;
7.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8.主要学术成就及发表文章;
9.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请报考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邮寄或快递至指定地点,并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公开招聘”字样,谢绝来访。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公开招聘”及报名者姓名。
(三)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如某一岗位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复试比例要求,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四、资格审查和初选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员的申报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五、考核或考试
招聘单位组织通过初选人员进行考核或考试,相关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