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井冈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驾驶员19人公告(2)
4、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时间2016年4月26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合成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对象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二)体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按规定的项目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之前自愿放弃的按考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书面材料)。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在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表现良好的由井冈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一年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工资待遇为月工资3200元至3600元(含5险1金的单位缴纳部分)。聘用人员休息休假、年度考核及合同续订制度按《井冈山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运行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本公告由井冈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聘用制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井冈山市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招聘聘用制驾驶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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