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的凭证。
(二)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2016年5月31日至6月3日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现场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社会人员: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应聘人员报名表》、成绩通知单;
(2)本人户口本(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1)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后的《应聘人员报名表》,成绩通知单;
(2)本人身份证;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行政事务类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且不低于1:3的比例进行面试,行政事务类岗位实际入围面试人员低于1:3的岗位将取消面试资格。
2、教师类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面试将全程录像录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