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中山市镇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大学生村官招聘40名镇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广东中山市镇区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在我市各镇区所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⑤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等详见附件1《中山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镇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仅限在报考岗位所在镇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必须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取消考试资格。
(3)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所在镇区出具的考核称职以上证明原件;④镇区出具的离岗证明原件;⑤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蓝底彩照1张及500K以下同版JPG格式电子版。
(5)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镇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初审;市委组织部负责复审。复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2016年4月29日前由市委组织部通知到其本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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