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培养警察类专业学生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2016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培养警察类专业学生法律基础考试大纲已发布,本次浙江公安招警招聘省直狱警200人公告指出,报名时间为4月22日0时—4月28日17时,5月14日、15日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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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培养警察类专业学生
2016年改革试点工作教育入学考试《法律基础》考试大纲
一、考试大纲说明
(一)考试内容要求
本大纲在考试内容和具体要求中,提出了三个认识能力层次的要求,即了解、理解、掌握。
(二)考试科目分值分配
法律基础(笔试)100分,其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5%,刑法30%,民法30%,刑事诉讼法15%,民事诉讼法20%。
(三)题型与考核说明
1、试卷的题型一般为四种以上,题型主要有:名词解释、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简析、案例分析等。
2、试卷内容主要考核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重点考核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考试时间:90分钟。
二、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和基本要求;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掌握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
2、掌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涵、目标和关键。
第二部分 刑法知识
1、了解刑法的概念;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刑法的效力范围。
2、了解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掌握犯罪主体的概念和条件;掌握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理解犯罪客体;理解犯罪行为、犯罪结果等犯罪客观条件。
3、掌握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条件。
4、掌握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条件和刑事责任。
5、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刑事责任。
6、了解刑罚的概念;掌握刑罚的种类;掌握累犯的概念和种类;掌握自首的概念、种类和成立条件;理解数罪并罚的概念和一般方法;掌握缓刑、减刑与假释的概念及适用条件;了解追诉时效的规定。
7、重点掌握刑法分则中交通肇事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活动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信用卡诈骗罪;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伪证罪;诬告陷害罪;包庇罪;强迫劳动罪;强迫交易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等常见罪名的特征。
第三部分 民法知识
1、了解民法的概念;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理解民事法律关系。
2、掌握自然人的有关法律规定;了解法人的有关法律规定。
3、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和有效条件;理解无效的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了解代理终止的原因、无效代理及其法律后果。
4、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掌握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内容和取得和丧失;了解财产所有权的种类;掌握共有的概念和分类;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权。
5、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掌握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理解要约与承诺;了解合同担保、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的转让、变更、解除和终止。
6、了解财产继承概念;理解财产继承权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掌握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理解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概念和相关规定;掌握遗产的范围和分配原则及其处理。
7、了解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8、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形式和免责事由;理解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9、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理解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掌握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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