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平谷区编委会和区人力社保局批准,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教师19名,其中高中2名,小学10名,幼儿园7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5.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区教委人事科221房间(平谷大街9号)。
3.报名要求:
⑴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⑵所聘岗位限定年龄的,年龄计算方法为2016年减去出生年。
⑶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⑷应聘人员符合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报名材料
⑴《平谷区教委2016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在报名前上传至邮箱pgjwzp@163.com。报名表从平谷区教委网站下载。
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卡)原件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⑷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校级就业指导中心章)、成绩单(加盖校级教务部门章)原件及复印件。
⑸限定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求职简历、及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