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黔东南州各县(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96人)(2)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6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123.232.109.176/wb_gzqiandongnanrs/Webregister/index.aspx)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黔东南州各县(市)2016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考试时间相同的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9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公布无人报名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 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8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各县(市)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5月6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并已交费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资格初审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使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交由州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3.2016年5月6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7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16年5月8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4日9:0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期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6.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报考定向招聘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乡镇岗位(或需要先进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的岗位)须先进行报考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以《职位一览表》要求的语言为准)测试,测试在笔试前进行,时间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另行通知(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确认为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测试不合格或不参加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办法由县(市)人社部门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一般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一般为《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需必备专业知识)。
具体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笔试考试工作在由各级人社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5月21日下午,考试地点为报考单位所在县(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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