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简介
详见附件《2016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岗位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省、市以及荔湾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详见附件1《2016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同时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第六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sfzb.gzlo.gov.cn/sfzb/file.do?fileId=2C90892540DDB8440144AFC89B9901BA);拟聘用人员需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2、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2016年荔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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