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郴州市桂东县事业单位招聘63人公告(4)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论,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 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0735-8630878
六、举报电话
桂东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0735-8623376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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