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市江永县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13人公告(2)
专业要求参考《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报名地点:江永县人社局4楼(江永县龙溪路99号)。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说明:28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31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31日出生; 35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业审核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与本次引进有关的所有资格。
(三)考试
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进行考试。
1、教育系统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教育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以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相关知识和技能。
(2)面试。面试方式以说课为主,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2、广播电视台播音员考试以试播为主,由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3、其他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均实行百分制,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引进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的情况不予递补。
5、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试前三天在江永县人社局四楼领取准考证。
(2)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对拟引进对象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由江永县委组织部、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文件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五)公示与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引进人员公示合格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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