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永州市江永县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13人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我县科学发展、赶超发展,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发[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纪律意见》(永发[2012]2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13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永州市江永县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113人公告
一、引进职位及人数
参加本次引进的事业单位35家,计划引进113人。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1):《江永县2016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5月18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江永县2016年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应聘人员有关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证件上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具有正、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者,需同时具有相应学历、专业要求方可报名。学历要求全日制一本以上的职位,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直接进行体检,经考核合格后,按实际人数进行引进,报名人数超过引进岗位人数的,则进行考试、体检,经考核合格后,按引进岗位人数进行引进。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引进名额,减少的引进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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