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医疗岗位招聘254人公告(6)
十、诚信档案管理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在聘用考察时参考。
(五)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有70%科目相同)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考试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个别不法分子通过网站、电话、手机短信或QQ向报考人员兜售所谓的2016年度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的“笔试真题及答案”以及对《考试大纲》的各种解读,均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当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5月23日-24日15:30)报名的报考人员,一是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二是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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