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郴州市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2)
4.报名:报考人员根据上述要求,持相关资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本次考试不收考试考务费。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公开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3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8日前往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岗位于6月14日公布。
(5)报名后,除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外,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岗位。
6.领取准考证: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6月21日到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二楼206室)领取。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招聘笔试科目均为一科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限120分钟。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 6月下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 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报名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2. 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的最后一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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