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三批)(4)
(五)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接到考试通知并确认参考的应聘毕业生,须由本人按时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应聘登记表(登录招聘平台下载打印);
2.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3.学校盖章的成绩单;
4.就业协议书;
5.学籍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打印);
6.计算机等级证书;
7.外语等级证书;
8.身份证和学生证。
以上证书不全或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应聘者测试、录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二)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三)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四)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1号
邮政编码:030001
招聘政策咨询:0351-4266423
0351-4266417(仅接受应聘者本人咨询)
招聘平台系统操作咨询:4001095598
Email:
zhaopin@sx.sgcc.com.cn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标签: 2016年国家电网校园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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