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50人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度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3104号),我市决定在部分市、区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试点工作,现公告如下:
2016年江门市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50人公告
一、购买岗位和招聘名额
本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试点在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和恩平市开展,共购买基层岗位50个,每个试点地区10个。购买的基层岗位招聘50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将被安排到试点市、区的镇级或以下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领域从事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保障协理、薪酬调查、劳动关系协调协理等工作。
二、应聘对象条件
应聘的高校毕业生学校、专业、户籍不限,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毕业3年以内并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含2013届、2014届和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卡、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三、服务期限
本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即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服务期满后不再以政府购买岗位方式续聘。
四、政策待遇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资待遇水平按所在市、区201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发放,按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如高校毕业生到岗时,2015年度的平均工资未有公布,则执行2014年度的平均工资,待公布后的下一个月再执行新标准。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不重复享受岗位补贴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基本流程。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本次招聘采取竞争性选拔考试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具体流程:
1.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
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9:00至2016年5月27日17:00,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后,资格初审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9:00至2016年5月27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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